定于10月10日14:30拍卖的“位于海安县南莫镇柴垛村4、5、6组的353省道取土坑回填区域(面积约400亩)十二年经营权”调整为“海安县南莫镇柴垛村4、15、16组的353省道取土坑回填区域(面积约400亩)十二年经营权”,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