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拍卖
南通紫琅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拍 卖 公 告
受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定于2015年12月23日14:30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标的目录》):
1、海安县区域供水有限公司所属的原邓庄水厂本部、原墩头水厂水暖配件门市部、原北凌水厂凌东站、原沿口鸿泰水厂部分房屋、原古贲水厂马舍站、原隆政水厂于庄站等6处房屋建构筑物及附属物,分项拍卖(上述拍卖标的均无房屋所有权证,不含房屋建构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2、海安县海安镇人民西路1号和中坝河边1号房屋八年期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共约6855平方米,整体拍卖;
3、海安县城东镇上湖村3组的原新生小学西教学楼南侧16间房屋(建筑面积约584平方米)及8间房屋(建筑面积约290平方米)三年租赁使用权,分项拍卖;
4、海安县海安镇人民西路36号1至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919.42平方米)三年租赁使用权,整体拍卖;
5、海安县城南实验中学东大门北侧一间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
6、海安县雅周镇王垛村2组原王垛水利站底层自南向北第1-2间及4、5、6、7间房屋(每间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和海安县雅周镇周机村4组雅周水利服务站河边1间房屋(建筑面积约64平方米)五年租赁使用权,分项拍卖;
7、海安县职教园区体育场东侧看台下辅朝东自北向南第1至9间及第13间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每间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分项拍卖;
8、海安县海安镇城南花苑三期45#楼底层由东向西106号房屋(建筑面积约170.97平方米)三年租赁使用权。
二、展样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22日止,在各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预约看样)。
三、竞买条件及说明(详见拍卖资料):
1、标的1所在地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办理拍卖报名时须出具其本人为标的所在地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证明;标的4至7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在办理拍卖报名时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报名时如未出具上述相关手续则视为自愿放弃优先权。
2、标的1中原邓庄水厂本部房屋占用的土地须与南莫镇水利站协商租用事宜,标的1中其他标的所占用的土地均为集体土地,竞买人须在办理竞买手续前到标的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详细了解土地的租赁面积、租赁期限、年租金等情况。
3、标的2的竞买人须是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经营中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2014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标的5的竞买人如是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竞买人如为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及海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
4、标的3仅用于邮政、通信服务业;标的5仅限小商店、超市经营;标的6中王垛水利站底层房屋不得经营餐饮。
四、报名登记办法:凡有意向参加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标的1、4、5为人民币5万元/项,标的2为人民币40万元,标的3、8为人民币2万元/项,标的6、7为人民币2000元/项)于2015年12月22日9-16时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安县镇南路399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请于12月22日16时前汇入下列账户(以保证金到账为准),户名:南通紫琅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2001647136052518023,开户行:建设银行海安支行。
咨询电话:81809922、13951303928 马先生
81809933、13813790905 施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