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定于2014年12月18日14:30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苏FD5581丰田凯美瑞轿车(登记日期:2007年11月23日)、苏FD3332帕萨特轿车(登记日期:2006年12月25日)、苏F20089丰田汉兰达小型越野车(登记日期:2008年2月25日)等二手机动车,分项拍卖;
2、海安县李堡镇包场中路72-1号临街坐西朝东最北侧一间房屋(面积约33.38㎡,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3、海安县李堡镇丁所东街的原丁所供销社老生资部房地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98.68㎡,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53.69㎡,设定用途:仓储)】;
4、海安县李堡镇堡西村原曹园供销社的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约713.4㎡,设定用途:工业)及龙门吊和油压机各一台,整体拍卖;
5、海安县海安镇河滨西路4号海安粮库一年租赁使用权;
6、海安县海安镇通榆北路10号底层南侧5间房屋二年租赁使用权;
7、海安县海安镇凤山花苑6号楼底层自东向西1至5间及6至9间房屋二年租赁使用权,先整体后拆分拍卖;
8、海安县滨海新区(角斜镇)海港村19组水泥预制场地及仓库三年租赁使用权;
9、海安县海安镇城南花苑三期45#楼由东向西103和104号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分项拍卖;
10、海安县海安镇人民东路6号综合楼1至3层房屋五年租赁使用权。
上述标的详细内容、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标的目录》及拍卖资料。
二、展样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17日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预约看样)。
三、竞买条件及要求
标的5的竞买人须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且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标的10的竞买人须是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连锁超市。
四、报名登记办法:凡有意向参加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及保证金缴纳凭证【标的1至4及标的6至9为人民币2万元/项,标的5为人民币10万元,标的10为人民币50万元。】于2014年12月18日8:30-11:00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安县镇南路399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请汇入下列账户,户名: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2001647136052516962,开户行:建设银行海安支行。
咨询电话:81809922、13951303928 马先生
81809933、13813790905 施先生
详情登录:http://www.ntzlpm.com
http://ggzy.haian.gov.cn/haggzy/
特别声明:1、经委托人确认的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拍卖人确认后,方可在拍卖会上行使优先权。未按规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优先权。2、标的4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至2016年8月31日止)。